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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7 18:23?出處 荊楚網(wǎng)-楚天都市報
楚天都市報報道郭美美瑪莎拉蒂被撞案最新消息,法院一審判決郭美美獲賠60.3萬元。去年5月,郭美美瑪莎拉蒂豪車被一輛奧迪車撞壞,郭美美將車主和所在單位及保險公司告上法庭,索賠修理費、車輛貶值損失等69萬余元。
郭美美瑪莎拉蒂被撞索賠
2011年5月28日晚8時許,郭美美駕駛瑪莎拉蒂在朝陽區(qū)金桐東路北口被正在轉(zhuǎn)彎的吳先生駕駛的奧迪車撞上,瑪莎拉蒂嚴重損壞。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吳先生承擔全部責任。經(jīng)查,奧迪車的所有人是中糧集團。車子被撞后,郭美美先行支付了車輛修理費41萬余元。
郭美美認為,作為肇事車輛的所有人,中糧集團將車輛交由吳先生使用,疏于管理,導致事故發(fā)生,中糧集團應對事故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因賠償問題協(xié)商未果,郭美美將中糧集團、吳先生及保險公司告上法院,索賠車輛修理費等45萬余元。
據(jù)郭美美稱,被撞的白色瑪莎拉蒂購于2011年4月2日,購車款為240萬元。
2011年11月,郭美美瑪莎拉蒂被撞案在朝陽法院第一次開庭時,郭美美的代理律師提出因被撞車輛存在貶值損失,當庭要求將索賠額提高到了69萬余元。
郭美美瑪莎拉蒂被撞案一審判決
今年11月16日上午,郭美美的代理律師吳俊強向記者透露,北京朝陽法院已對郭美美瑪莎拉蒂被撞案作出一審判決,中糧集團、肇事司機連帶賠償60.3萬元,其中車輛貶值費21.3萬元。
朝陽法院認為,奧迪車司機吳先生因駕車時正在執(zhí)行職務(wù)行為,故應由其所在單位中糧集團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nèi)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院同時認為,郭美美的瑪莎拉蒂被撞時,購買僅一個多月,經(jīng)鑒定此次事故對該車造成了減值損失,故對車輛貶值費訴求予以支持。
法院最終判令被告中糧集團、吳先生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賠償維修費39萬元、車輛貶值費21.3萬元,保險公司賠償維修費2000元。
法院判決和實際修理費也有差距,郭美美先行支付了車輛修理費41萬余元,判決修理費只有39萬元,為什么會相差2萬元,至于車輛貶值損失費還存在估價差,這修理費不是白紙黑字發(fā)票上寫著的嗎?郭美美獲賠60萬元,去年5月份的案子,今年11月才了結(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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