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4 20:51?來源 綜合大河網 搜狐
開玩笑把鄰居笑死:2018年2月6日上午,貴州遵義縣男青年周某在當地小賣部和鄰居開玩笑,突然鄰居猝死。沒想到開玩笑把人笑死了,該案最近經調解,周某賠償鄰居死者家屬6萬元。
據了解,周某和同齡的茍某(男)系鄰居,去年2月6日早上,兩人在住地附近的小賣部門口相遇。在小賣部買東西時,兩人開起了玩笑,嬉笑不斷,甚至相互進行推搡。其間,茍某突然變了臉色,之后一頭栽倒在地。
見此狀況,周某還以為茍某也在開玩笑,讓他“不要裝”,但見倒在地上的茍某始終一動不動,周某這才意識到情況不妙,蹲下一看,茍某面色發紫,且氣若游絲。
此時,受到驚嚇的周某沒有想到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之后,小賣部老板趕緊叫來茍某的家人,但為時已晚,茍某已經沒有了呼吸。
然而,當家屬了解到茍某死前曾和周某玩笑戲耍后,找到周某理論,周某卻態度強硬,茍某的家屬便報了警。
警方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后,征得家屬同意,進行了尸檢。半個月后,尸檢結果顯示:茍某因冠心病致循環呼吸衰竭死亡。
結合調查掌握的案情,遵義縣警方以周某涉嫌過失致人死亡將之抓捕。警方認為,作為鄰居,周某應該知道茍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況下,周某還與之推搡戲耍,致其病發死亡,而且眼見茍某發病倒地,周某逃離,有見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理應承擔刑事責任。
不過,警方向遵義縣檢察院提請對周某逮捕時遭遇卡殼。
遵義縣檢察院審查認為,周、茍二人雖為鄰居,但周某并不知道茍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嚴重性,周某的戲耍推搡行為不足以導致茍某死亡,而受開玩笑刺激導致茍某死亡的誘因僅為5%~10%。
因此,檢方認為,周某的行為不足以構成犯罪,決定不予追究刑責,周某對此只能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近,終于達成了由周某賠償死者家屬6萬元的協議。
@尋緣:開玩笑沒問題,雙方都是開心的,見死不救就不對了。
@xud:以后說笑前還得先問候下身體。
@我是80后:這個玩笑開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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