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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6 14:42?出處 綜合新華
美日“盟約”是冷戰產物
1951年9月8日,美國和日本在舊金山簽訂《美日安保條約》,正式締結為軍事同盟關系,美國為其插手東亞事務建立了橋頭陣地。經過不斷地修訂和補充,《美日安保條約》在美國應對東亞事務中發揮了特殊作用。
《美日安保條約》關于“共同防衛”的第五條強調,“各締約國宣示在日本國施政的領域下,如果任何一方受到武力攻擊,依照本國憲法的規定和手續,采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
《美日安保條約》是“冷戰”時期的產物,今年4月24日,美國總統奧巴馬聲稱,《美日安保條約》適用于釣魚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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