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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23 13:56?出處 東方網
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巨額受賄案21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據檢察機關指控,吳志明9年時間受賄4748萬余元,吳志明已經拿到了“江西第一貪”的頭牌。(9月22日新華網)
經查,2002年至2011年,吳志明在先后擔任南昌市西湖區區長、南昌市青山湖區區委書記、南昌市政府市長助理、南昌市委政法委書記和江西省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期間9年時間里,先后41次收受他人賄賂,并在工程項目、人事調動、干部提拔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折合人民幣共計4748萬余元,成為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江西查處的個人受賄金額最高、單筆受賄金額最大的一起官員腐敗案。也就是說,江西第一貪吳志明被稱為“江西第一貪”實至名歸。
吳志明巨額受賄案有兩點值得我們反思。其一,從吳志明的墮落軌跡看,其“潛伏”能力特別強,因而也成了“過腐過升”的典型,但其中的原由有關部門應該細細反思、查找;其二,9年時間,吳志明瘋狂斂財4748萬余元,不可能沒有一點蛛絲馬跡,那么,我們的監督在哪里?假如我們監督的眼睛無處不在,監督的眼睛無處不有,或許吳志明也走不到今天,更會減少許多不必要的損失。
當然,吳志明巨額受賄案的反思應該交給監督部門,那些已經貪污受賄的和正在貪污受賄的官員,他們不會反思,有些人天生就是貪婪的,就好像日本人天生就有狼性,就有侵略性一樣,二戰被美國的兩個原子彈打得嚇破了膽,抱著美國的大腿,又虎視眈眈中國釣魚島。江西第一貪吳志明雖然不是日本人,他們的共同點是天性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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