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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9 14:57?出處 溫州視線
耍猴藝人賣藝被判刑這是為何?是不允許賣藝還是不允許耍猴?原來河南4名耍猴藝人賣藝被判刑是因為“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有馴養(yǎng)繁育證,沒辦運輸證,帶著猴子去外地表演就是犯罪這個觀點也引起了很多人的爭議。
耍猴藝人的代理律師宋楊說,鮑鳳山等4人是耍猴藝人,今年7月9日到牡丹江市街頭表演,隨后被森林公安局民警帶走了,4個人被拘留了,6只猴子被扣了,身上僅有的6200元現(xiàn)金也沒沒收了。
宋律師說,8月9日,4人被刑拘30天后,警方才向黑龍江省東京城林區(qū)檢察院提請批捕。8月13日,檢方認為罪情較輕,不予批捕。隨即,4人被警方主動取保候審。
9月4日,4人被羈押。23日,東京城林區(qū)基層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4人犯非法運輸珍貴野生動物罪,但均免于刑罰。對于耍猴藝人賣藝被判刑的案例,很多人認為,沒有運輸證頂多算行政違規(guī),而最后上升到刑法,有點報復性執(zhí)法的感覺。
據(jù)鮑鳳山說,他們來到當?shù)乇硌輹r,森林公安就來勸說他們離開了,但是為了生計就留下來了。警方第二次來的時候發(fā)生了沖突,可能是覺得自己不“聽話”,想要好好“教育教育”。關于被扣押的現(xiàn)金,警方表示需用來支付取保金。法院宣判后,幾人去動物園要回自己的獼猴,發(fā)現(xiàn)死掉了一只,對方表示是自然死亡,鮑鳳山說獼猴表演的時候精神都很好,不會無緣無故死的,現(xiàn)在動物園和警方都不愿意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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