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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5 17:45?出處 南方都市報
網友開親媽證明
“我媽是我媽”還需要證明?上海網友開親媽證明,有效期一個月。6月1日,上海網友唐先生發微博稱,其從虹口區四川北路派出所開出了一張“我媽是我媽”的證明,而證明有效期僅30天。
網友開親媽證明:有效期是指這個文件使用期限
實名認證為“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研究部執行總經理”的網友@中銀唐老在微博中描述,自己有獨生子女證,但“有關單位不承認獨生子女證上我和我媽的母子關系,死活要去警方那里開證明……開了證明以后還提示,我和我媽的母子關系證明有效期一個月,過期要重開”。
上海12345市民熱線回應:戶籍方面所有證明文件的有效期都是30天。
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陶維東分析,這份“親媽證明”的30天有效期指的是文件使用期限,即在30天內提交給相關單位有效,并非指的“母子關系”本身。在我國,文件的使用期限在不同城市中有所不同,需在限期內使用、提交。
戶口本不能證明“我媽是我媽”
有戶口本仍不能證明“我媽是我媽”,還必須通過“證明”來證明母子關系。
因為警方和民政等系統都有各自的信息平臺,但沒有互聯互通,導致警方發放的最權威的戶口本無法得到承認,才出現網友開親媽證明的奇葩。
本文“”來源:http://m.hangqichache.cn/news/shehui/59038.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南都記者 舒朗 實習生 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