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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9 21:35?出處 新京報
干尸男童家屬獲賠:賠償清單。
干尸男童家屬獲賠:河南省信陽市“干尸男童”案有了最新進展,2015年6月5日,信陽市處理“干尸男童”王志強事件工作組向家屬公布處理結果,干尸男童家屬獲賠133946.15元,救助站只承擔15%責任。
同時,公布了該案的責任劃分,死者“干尸男童家”王志強自身患惡病質承擔70%的責任,死者父母監護不力承擔15%的責任,救助站管理過失承擔15%責任。
參照2015年河南省人身損害賠償各項標準,干尸男童家屬獲賠精神撫慰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133946.15元。
“干尸男童”王志強的父親王新紅介紹,賠償清單列明:死亡賠償金是20年共487829元,喪葬費是19402元,交通住宿費1萬元,王志強父母雙方的誤工費42410元。按照救助站管理過失承擔15%的責任,政府承擔這部分金額的83946.15元,加之5萬元精神撫慰金,共賠償干尸男童家屬133946.15元。
死者父親王新紅不滿目前的責任劃分和賠償金額,他表示信陽市救助站在兒子死亡事件中存在重大過失。信陽市官方表示,如家屬不滿賠償可以采取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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