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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9 21:34?出處 京華時報
坐冤獄不滿獲賠:2015年7月21日曾愛云從法院回到老家,見到了自己的母親。
曾愛云坐冤獄不滿獲賠:2015年12月28日,坐了12年冤獄的曾愛云獲得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的127萬賠償,但曾愛云表示不滿賠償,將向湖南省高院上訴。
湘潭大學研究生殺人案冤案
2003年10月27日晚,湘潭大學2002級研究生周玉衡在學校工科南樓308室遇害。同校2003級研究生曾愛云和2001級研究生陳華章被羈押。
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005年12月、2010年6月三次判決曾愛云死刑。但曾愛云堅信自己無罪,始終沒有放棄上訴。2015年7月21日,湘潭中院再審此案,宣布因證據不足,曾愛云被無罪釋放。
2015年11月12日,曾愛云向湘潭中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曾愛云認為,他本能有較為理想的前程,卻因誤判死刑顛覆了人生軌跡,更遭受了十余年的牢獄之災,這對他的身心都造成了嚴重傷害。
此外,曾愛云的母親因為錯案遭受巨大精神打擊,出現失憶、失眠等癥狀。因此,他申請國家賠償精神損失傷害撫慰金200萬元。加上按照國家規定的人身自由賠償金94萬多元,共計294萬元。
但是,湘潭中院對曾愛云作出國家賠償決定,94萬元的人身自由賠償金,和32.9萬多元的精神損失傷害撫慰金,加上被扣押手機的補償款2200元,共計127萬多元。
坐了12年冤獄的曾愛云不滿獲賠,他說自己正在準備材料,將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訴訟,希望法院支持自己200萬精神損失傷害撫慰金的訴求。
本文“”來源:http://m.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3766.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韓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