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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3 10:34?出處 北青報
王林患病取保候審:“氣功大師”王林涉嫌非法拘禁去年在撫州中院開庭審理,昨天撫州中院做出裁定,由于王林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對王林中止審理,王林患重病已取保候審。
昨天江西省撫州中院作出裁定,案件審理過程中,因被告人王林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對王林中止審理,對其他被告人繼續審理。
王林的辯護律師陳有西表示,王林患有嚴重的血管炎,1月10日中午便陷入昏迷狀態,目前還在醫院重癥監護室接受治療。
陳有西表示,王林已經被取保候審。陳有西還說,去年他就3次提出取保候審王林的要求,但都被以案情重大復雜為由拒絕。“身體狀況是一個因素”,陳有西介紹,王林患有血管炎多年,病情反復。此外,陳有西認為,王林的行為不構成非法拘禁罪。
根據法律規定,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警方、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其中,對于患有嚴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被告人,可以允許取保候審。
關于中止審理,刑事訴訟法規定,在審判過程中,如果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中止審理的原因消失后,應當恢復審理,中止審理的時間段不計入審理期限。
本文“”來源:http://m.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7559.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