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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0 07:34?出處 綜合中新網南方都市報
深圳2歲女童陪父母看房墜亡:銷售員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
2017年5月7日,深圳2歲女童陪父母看房墜亡,5月19日,樓盤的銷售員被批準逮捕,7月9日,深圳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就相關情況做出說明,稱涉案銷售員嚴重違反了安全管理規定。
根據這份情況說明,2017年5月12日,深圳龍崗公安分局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報請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對閆某批準逮捕,經該檢察院審查后,于2017年5月19日對閆某作出了批準逮捕的決定。
檢察機關審查發現,2歲小女孩陪父母看房墜亡的現場,是正在施工的毛坯房,犯罪嫌疑人閆某明知銷售商明令禁止銷售員帶客戶觀看毛坯房,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將被害人一家帶至正在施工的毛坯房現場。
據此前媒體報道,事發地位于深圳龍崗區的一個樓盤內。5月7日,深圳李先生一家帶著2歲大的小女孩去看房時發生意外,小女孩死亡。死者家屬方面稱,因為陽臺護欄一側沒有安裝玻璃,小女孩意外墜亡。
李先生妻子稱,他們到達售樓處后,銷售人員閆某帶他們去了10樓,他們先到陽臺看風景,幾分鐘后發現女兒不見了,幾個房間都沒找到。后來他們才發現,陽臺右側的護欄沒有安裝玻璃,四處找了才發現女兒掉在了1樓2樓之間的一個平臺上。
經測量,沒裝玻璃的圍欄空格寬約120厘米,高約90厘米。從陽臺望去,可以看到對面樓棟也有大量未裝玻璃的陽臺護欄。李先生認為,樓盤開發商應該為此事負責。
媒體此前曾報道,涉案的銷售人員閆某今年37歲,被逮捕的前一天,閆某的第一個孩子降生。閆某母親今年59歲,患有卵巢癌(IV期)、腹腔轉移癌等重大疾病。而檢察機關的情況說明則顯示,在檢察機關審查該案期間,被害人家屬未獲得任何賠償,也未有任何證據顯示犯罪嫌疑人家庭情況特殊。
龍崗區人民檢察院表示,將及時依法公開該案的后續辦理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同時也對一個幼小生命的逝去表示痛心,希望公眾共同筑牢生命的“防護網”,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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