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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5 01:22?出處
浙江省世博安保領導小組昨天宣布,浙江省世博會《進滬車輛通行證》申請辦理工作將于4月1日正式啟動。從4月15日起,江浙滬兩省一市將在進入上海市的各主要陸路道口啟動安全檢查特別措施,凡持有《進滬車輛通行證》的車輛可經專用通道快速安檢通行。
無證車輛將逐人逐車檢查
據了解,《進滬車輛通行證》將遵循按需申領、分工審核、一車一證的原則實施免費辦理。除駐浙軍隊(武警)軍(警)牌照機動車輛和人員由部隊系統內部自行發放專門證件外,我省社會單位和個人均可通過向所在地車管所、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進滬車輛通行證》;在我省居住的外國人和港、澳、臺地區居民所有私人車輛則可向暫住地縣(市、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據了解,4月15日起,各入滬主要通道將分為持有《通行證》車道和無《通行證》車道。對無《通行證》的車輛,將逐車檢查"三證一單位"(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貨運車還須查驗貨單)。必要時,還需將車輛引導至安檢區實施重點檢查。
浙江省近200萬輛車需領證
據初步估測,我省將有近200萬輛車需要申領"通行證",為此公安機關將實施有序發證:即發證機關根據轄區的發證需求,提前作出申領、發證計劃,單位及個人根據派出所確定的辦證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向派出所提出申請、辦理。
"通行證"遺失或被盜的,要到原發證的公安窗口單位掛失。自掛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后,可攜帶《〈進滬車輛通行證〉掛失接報回執單》等相關證件到原發證公安窗口單位提出補辦申請。并于5個工作日后到原發證部門領取。
個人、單位申領須知
屬個人車輛的,以下三種情況可申領:(1)本地號牌的機動車輛;(2)本省戶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證》(含《浙江省臨時居住證》下同)的非本地戶籍人員所有的非本地號牌車輛;(3)外國人和中國香港、中國澳門、中國臺灣地區居民所有的機動車輛。
個人車輛申領《通行證》時應準備材料如下:
(1)《〈進滬車輛通行證〉申領表》;
(2)車主本人簽署的《承諾書》;
(3)車主本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駕駛證原件;
(4)車輛行駛證原件。
申領《通行證》時,車主本人必須到場,不得委托其他人代為申領。車輛需由他人駕駛的,車主還應出具《機動車委托駕駛授權書》,并與被授權人攜帶個人身份證(居住證)原件和駕駛證原件一同至公安機關申領。 本文“”來源:http://m.hangqichache.cn/news/zhejiang/13795.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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