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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7 18:42?出處 錢江晚報
浙江新聞 昨天上午,浙江省湖州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杭州市政協原副主席杭州第二醫院吳正虎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上半年至2010年6月,吳正虎在擔任杭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院長和杭州師范大學附屬醫院(杭州市第二人民醫院)院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醫療設備、藥品采購、人事招錄及款項結算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并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1600余萬元。
法院認為,吳正虎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他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因此判處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對他已退出和被檢察機關追繳的贓款以及用贓款購買的相關房產予以沒收。
吳正虎受賄案由浙江省檢察院立案偵查終結后,交由湖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杭州第二醫院吳正虎簡歷
吳正虎,男,1960年出生,浙江常山人,中國醫科大學耳鼻咽喉科學博士研究生畢業、教授、主任醫師、博士生導師、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浙江省首位耳鼻咽喉科學博士學位獲得者。杭州師范大學臨床醫學院、杭州師范大學附屬醫院院長。浙江省十屆、十一屆人大常委,杭州市政協副主席。
吳正虎從事臨床、教學、科研工作30余年,擅長喉癌、下咽癌切除喉功能再造及嗓音疾病(聲帶息肉、小結)、鼾癥、鼻炎、鼻竇炎微創手術,成功治愈了數百例中晚期喉癌、下咽癌患者,并讓其治愈后說出了響亮的聲音。同時讓數千例嗓音疾病患者重現清脆的嗓音。
2010年9月8日政協杭州市第九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決定,吳正虎涉嫌受賄犯罪,撤銷吳正虎政協杭州市第九屆委員會委員資格,免去其政協杭州市第九屆委員會副主席職務。同年9月26日召開的浙江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根據地方組織法和選舉法的有關規定,吳正虎涉嫌受賄犯罪,吳正虎所擔任的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
今年3月30日,湖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杭州市政協原副主席吳正虎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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