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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17 16:37?來源 北京晚報
女嘉賓孫雅莉
《非誠勿擾》女嘉賓孫雅莉拒還寶馬案終于開庭了,鬧了這么久,臉都丟盡了,就為這幾十萬元本就不應該屬于自己的錢,可能是《非誠勿擾》女嘉賓都喜歡寶馬車,把寶馬視為比名聲更重要,才有這荒唐的賴皮案件。
女嘉賓孫雅莉被男嘉賓鄂皆豪起訴悔婚,且拒絕償還贈與的寶馬車和電視機,女嘉賓孫雅莉你既然不跟人家結婚了,應該退還人家的東西,這個東西不還就不僅僅是悔婚,感覺就像騙婚。 視頻:孫雅莉寶馬案開庭 首次承認戀情否認婚約 媒體來源:新浪娛樂
法院判決孫雅莉返還鄂皆豪寶馬車款28萬元
因參加電視節目《非誠勿擾》,女嘉賓孫雅莉與鄂皆豪相識相戀,后分手。鄂皆豪為此起訴孫雅莉返還其作為彩禮贈送的寶馬車。昨天上午,朝陽法院一審宣判,判決孫雅莉返還鄂皆豪寶馬車款28萬元。
鄂皆豪訴稱,去年9月,他參加《非誠勿擾》節目,期間結識孫雅莉,后私下確定戀人關系,并商量結婚。本著結婚目的,鄂皆豪應孫雅莉要求買了一輛寶馬登記在孫雅莉名下。
法院審理認為,《非誠勿擾》節目本身就是為男女雙方尋求結婚對象而舉辦的。兩人在參加該節目期間相識,并很快確立男女朋友關系,可表明雙方交往之初具有締結婚姻的意圖。孫雅莉稱自己未見過鄂皆豪的父母,但根據鄂皆豪提供的合影照片,可以認定孫雅莉與鄂皆豪父母見過面。在孫雅莉和鄂皆豪朋友的電話錄音中,孫也多次提及與鄂結婚的情況。因此可確定雙方曾表露出締結婚姻的意愿。
法院認為,鄂皆豪在此基礎上為孫雅莉購買的寶馬車屬貴重物品,與戀愛期間男女朋友贈送的一般性禮物有區別,具備彩禮性質。因寶馬車已登記在孫雅莉名下,從車輛價值及使用時間等,法院酌情判處孫雅莉返還鄂皆豪大部分車款。宣判后,孫雅莉的律師表示是否上訴需與孫雅莉商量。
孫首次承認車系男方購買
從最初的發微博氣急敗壞地稱遭“陷害”、“污蔑”,到經紀人回應稱兩人(指孫和鄂)不是男女朋友關系,也沒有談婚論嫁,記者一路采訪至今,孫雅莉雖然一直對外否認和鄂皆豪有婚約,但對這輛爭議最大的寶馬車及車款的來處,卻始終未作正面回應。
今天上午,鄂皆豪與孫雅莉之間關于寶馬車的糾紛在朝陽法院開庭,雙方來的都是代理律師,兩人均未親自出庭。鄂皆豪的律師還當庭撤銷了要求返還電視的訴請,隨著庭審的深入,鄂皆豪與孫雅莉之間的糾葛終于浮出水面。
根據雙方律師的講述,兩個人的交往僅維持了3個多月。鄂皆豪的律師稱,去年9月,鄂皆豪與孫雅莉在參加《非誠勿擾》節目錄制時相識,10月確立了男女朋友關系,很快便開始談婚論嫁。兩人各自見過了雙方家長,并為結婚一起商量購買了寶馬車。3個月后,雙方因感情出現裂痕而分手。
上午,在法官的詢問下,孫雅莉的律師首次承認,涉案的寶馬車確屬鄂皆豪出資購買,還承認了鄂皆豪去過孫雅莉家,見過孫雅莉的父母,但否認孫雅莉見過鄂皆豪的家長以及雙方有婚約。
為了證明孫雅莉見過鄂皆豪的父母,鄂皆豪的律師向法庭提交了兩張孫雅莉、鄂皆豪和鄂皆豪父母的合影。律師稱,這是孫雅莉去鄂皆豪的老家,與鄂皆豪的父母吃飯時由餐廳服務員用“一拍得”拍下的。
孫雅莉的律師否認照片的真實性,但又不主張進行鑒定。
分手原因雙方說法不一
關于孫、鄂分手的原因,原被告律師的說法也不一致。孫雅莉的代理律師稱,由于鄂皆豪在與孫雅莉的交往過程中,同時又與其他女孩交往,所以才導致孫雅莉的分手。
但鄂皆豪的律師卻認為,兩人分手的原因,是因為孫雅莉在交往中發現,鄂皆豪的家境遠沒有鄂皆豪自己說得那么好。對于鄂皆豪花心的指責,律師認為是一種人身侮辱。
鄂皆豪的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錄音資料,是鄂皆豪的朋友張某與孫雅莉的一段對話。從對話中可以聽出,孫雅莉與鄂皆豪最初想買的是一輛寶馬5系。張問孫:“那會兒我就聽你還是鄂皆豪說了一耳朵,說那就湊合買一個寶馬3系吧,我一北京女孩嫁你一外地的,你一寶馬3系就完事了?”孫雅莉回答說:“對,是。然后他要我家給買一套房子,你知道北京買套房子幾百萬啊,開什么玩笑!”
寶馬是否“彩禮”成焦點
關于孫雅莉和鄂皆豪男女朋友關系以及車款的來源雙方不再存有爭議,因此寶馬車是否為基于婚姻關系的“彩禮”,成為雙方爭論的焦點。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司法解釋,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法院應予支持。
孫雅莉的律師表示,孫雅莉經濟獨立,不需要依附鄂皆豪,她也沒逼迫鄂皆豪送自己東西。兩人在交往過程中,孫雅莉也送給了鄂皆豪許多貴重禮物。律師還稱鄂皆豪是在“炫富”和“玩弄女性”。
關于“彩禮”的問題,孫雅莉的律師認為,司法解釋對“彩禮”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即迫于習俗的壓力給付的“彩禮”才能返還。北京作為中國的首都,不應該再有“彩禮”的習俗。此外,兩人既然都敢上《非誠勿擾》節目,就足以說明兩人的時尚,不應該再受習俗的約束,所以鄂皆豪送給孫雅莉的寶馬車不應該視為“彩禮”。
但鄂皆豪的律師認為,時尚與習俗并不相對,男方送女方彩禮的習俗是約定俗成的,不需要他再去舉證。上午,由于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法庭不再進行調解,該案將擇日宣判。
延伸采訪
雙方均提出不公開審理
據記者了解,之前法庭已組織雙方進行過一次簡單的證據交換,鄂皆豪和孫雅莉各自的代理律師均向法庭提出了不公開審理的申請,但沒有被法院批準。
律師告訴記者,因孫雅莉悔婚,鄂皆豪向法院提起訴訟后,兩人幾乎斷絕了來往,不再接觸。昨天晚上記者撥通了鄂皆豪的手機,他推說自己忙,不太愿意多講。關于社會輿論,鄂皆豪似乎也不關心。“他們愛怎么看就怎么看吧。”鄂皆豪說話的聲音很隨意。
孫雅莉留給法院的兩部手機,一部已經停機,一部一直無法接通,因此記者未能與其取得聯系。
贈與后還能否被要回?
已經送人的東西還能否被要回?中州律師事務所于德華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向記者作出了解讀。
于德華律師告訴記者,一般的贈與只要贈與的財產已經交付,贈與人就不能隨意將其要回。除非受贈人有以下三種情形:(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才可以撤銷贈與。
如果確實是基于婚約基礎上的贈與,屬于附條件的贈與。由于婚約解除,贈與的條件無法兌現,贈送的財物應當返還。于德華律師認為,基于婚姻為目的的贈與,按照一般的觀念,應當視為“彩禮”。
本報記者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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