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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5:18?出處 溫州在線
近日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起勞動爭議案件引發社會關注。該案中,余某作為品某公司店長,在連續工作超過8小時后閉眼休息3分鐘,被公司以"工作時間睡覺"為由解除勞動合同,法院最終認定公司屬于違法解除。
案件核心事實:
工作時間:余某當天從9:30工作至22:30,已連續工作超13小時;
爭議行為:晚上8點多(工作超11小時后)在收銀臺閉眼休息3分鐘,期間仍有顧客在店選購;
公司主張:認為余某"公然睡覺"違反責罰規定,且此前存在閉店行為(余某解釋為店員如廁短暫關門);
法院判決:支持勞動仲裁結果,判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等共計5.28萬元。
法律要點分析:
根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延長工作時間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應支付150%-300%的加班費;
勞動者連續工作后短暫休息屬合理生理需求,用人單位以此解除勞動合同缺乏法律依據。
該案例被作為典型勞動爭議案件,凸顯了勞動者休息權保護與企業用工自主權的邊界問題。
本文“勞動法”來源:http://m.hangqichache.cn/news/shehui/85700.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yuje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