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溫州市運管處昨日消息,溫州市區2009年度第二批出租汽車財政油價補貼已下達。2009年從事溫州市區出租車經營,且持有出租車客運資格證的駕駛員,可以到所屬公司領取"油補"。據悉,與第一批合計,這兩批"油補"共為溫州市區每輛出租車發放補貼5808元。
2009年共有兩批溫州市區出租車財政油價補貼,第一批為預撥款,于2009年1月至6月,已向每輛車發放每月財政補貼195元,因此,在第二批發放"油補"中,2009年1月至6月,每輛車每月補貼為289元,2009年7月至12月,每輛車每月補貼為484元。
此次補貼發放采取"經營權人上報、企業核實發放、駕駛員領取、運管處監督"的辦法實施。出租車駕駛員可持《出租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車輛所屬企業領取補貼。為保證補貼專款專用,以及補貼款項足額及時發放到出租車駕駛員手中,補貼款由駕駛員本人領取,不準他人代領、代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