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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11:11?出處 綜合揚子晚報
打賞主播七萬被棄:近日,在南京市六合區(qū)打工的東北小伙于某報警稱自己被一位女主播騙了,他在一年時間內給這位女主播打賞了7萬元積蓄,現(xiàn)在女主播提出分手。警方調查后告知,打賞主播屬于合法消費。
民警詢問得知,于某一年前在某直播平臺認識了一位女主播,被女主播所吸引。為了引起對方注意,他開始在平臺賬號內充值,并不斷地為該女主播刷禮物,金額也由少至多。于某的“付出”終于引起了主播的關注,兩人的互動越來越頻繁,私下里互加了微信。經常聊天、問候,漸漸地發(fā)展成了“男女朋友關系”。網絡上相處一段時間后,于某出手更是闊綽,到了特殊節(jié)日還會通過微信直接給女主播送錢。在近一年時間里,于某花費7萬元。但最近該女主播認為兩人相隔較遠,雙方不可能在一起,便提出了分手。于某認為自己被“騙”了。
聽了于某訴說,讓民警意外的是,于某一年期間打賞了7萬元,至今兩人一面都沒見過,平時都是通過微信、平臺直播聯(lián)系。民警告知,如直播平臺未違反相關法律法規(guī),他通過充值、刷禮物的方式與主播互動,屬于合法消費行為。
警方提醒:網絡直播平臺良莠不齊,應注意甄別,不要沉迷于虛擬的網絡世界,充值打賞要量力而行。
本文“”來源:http://m.hangqichache.cn/news/shehui/69101.html,轉載必須保留網址。作者:記者 任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