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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0 22:13?出處 綜合
高通被罰款2.42億歐元:7月19日消息,據歐盟委員會調查稱,高通憑借其在3G基帶芯片組制造上的主導地位,違反市場秩序和法律,需支付2.42億歐元罰款。高通公司表示將會上訴,且在上訴待決期間,它將提供財務擔保以代替支付罰款。
據歐盟委員會調查稱,高通在2019-2011年通過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向華為、中興等公司銷售基帶芯片,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導致英偉達等企業利益在競爭中嚴重受損。
高通發言人表示,中興、華為等企業是基于技術而非價格選擇高通的基帶芯片產品,并且高通不會按照“小說邏輯”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做生意,同時在2011年之后英偉達旗下的芯思睿并非因為此事退出市場,因此,歐盟委員會的判定無先例且前后不一,高通將會進行上訴。
一、十年前舊案:因向華為、中興低價銷售芯片
據稱,案件要追溯到2009年至2011年。彼時,高通與英偉達、芯思睿公司競爭激烈,競爭主要集中在基帶芯片(調制調節器)業務和無線芯片研發上。(芯思睿公司主要從事基帶芯片業務,2011年被英偉達收購。)
該委員會發現,高通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向華為、中興等企業銷售芯片,以此來贏得競爭。這一戰略鞏固了高通的市場領導地位,使英偉達在2015年放棄了其基帶芯片業務。
歐盟委員會表示,高通的定價具有掠奪性。據稱:“高通做出的價格讓步具有針對性,這使它能夠最大限度地打擊芯思睿公司,同時又對自己銷售的UMTS芯片組產生極小的影響。
據稱,由于對行業競爭造成極大不利影響,高通被要求上交2018年營業額的1.27%作為罰款。
二、高通稱委員會“小說邏輯”,且前后不一
高通的執行副總裁兼法律總顧問Don Rosenberg表示:“歐盟委員會的論據從無先例且前后不一。”
“歐盟委員會已經調查過華為和中興的情況,兩位客戶都表示他們是因為技術原因選擇高通,而非價格。由此來看,委員會對高通的裁決沒有法律、經濟原則或者市場事實的依據,我們會持續上訴以期案件逆轉。”Don Rosenberg表示,“委員會秉承的完全是“小說邏輯”——芯片很稀缺,我們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出售,且是在很短時間內做到這件事。這完全不符合成本-收益的基本經濟邏輯,也和委員會的實踐經驗不符。”
“與委員會的調查結果相反,高通公司所謂的行為并未對提起訴訟的公司芯思睿造成反競爭傷害。芯思睿后來被英偉達以數億美元的價格收購,并在指控行為結束后繼續在相關市場競爭數年。在整個曠日持久的調查過程中,我們一直積極配合委員會官員,相信委員會將認識到對高通的判定是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我們將會堅持上訴,直至這一判定的非理性被承認”
三、高通“禍不單行”
這并不是歐盟委員會第一次制裁高通。去年,在LTE基帶芯片組上,高通因為類似的原因被罰9.97億歐元(合12.3億美元)。此前,高通還在另一起反壟斷案件中被臺灣公平貿易委員會罰款7.74億美元。
與此同時,高通最近還在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打一場法律戰。據一名聯邦法官裁定,高通對其專利收取的高額專利費不合理,系不正當競爭行為。該案件目前正在上訴,司法部要求上訴法院以“美國國家安全”為由暫緩對該公司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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